镇宁自治县土地整治项目(一标段)(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县兴镇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土地整治项目(一标段)(EPC)已于2019年10月17日10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镇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根据财政部及国土资源部印发的财综【2011】128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取费,施工下浮:2%;设计下浮:50%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王强、杨波 项目负责人资质:中级职称、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特中(工)201500213、黔253171893982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恒建设工程总公司 中标价:根据财政部及国土资源部印发的财综【2011】128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取费,施工下浮:2%;设计下浮:50%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尚洪强、谭勇 项目负责人资质:中级职称、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特中(工)201501244、黔255131415657 第三中标候选人:镇宁兴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根据财政部及国土资源部印发的财综【2011】128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取费,施工下浮:1.8%;设计下浮:50% 中标工期:12个月 项目负责人:杨胜德、杨民勇 项目负责人资质:中级职称、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特中(工)201401112、黔258171894227
公示期至2019年10月21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镇宁自治县兴镇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